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1〕1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1-01-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1〕1号)一、项目编号:DGZBZC-2020-015二、项目名称:2020年防寒招标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天津贵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南路新桥里3号楼被投诉人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公园管理所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永明路120号被投诉人2: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四、基本情况1.2020年防寒招标(项目编号:DGZBZC-2020-015)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GZBZC-2020-016)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91.996万元。被投诉人2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2020年防寒招标(项目编号:DGZBZC-2020-015)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成交公告,该项目于2020年11月02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合同正在履行。2.主要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在审核投诉人资格文件时未将资格文件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且未核查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原件,审查环节有失公平。投诉事项2: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投诉事项3:高价出售电子版磋商文件进行营利。投诉事项4:项目评分部分评审因素进行了量化,但评分分值的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诉事项5:中标供应商与志展园林公司串通投标。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2、5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2、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投诉事项1、3、4成立,其中,投诉事项1、4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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