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台式计算机等7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津财采〔2024〕4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提高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台式计算机等7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各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的原则,完善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从严把关,参照我们编制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范本)》,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验收结果,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备案。对于实质性要求不符合的,应确认为不合格,不予验收通过,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