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TGPC-2023-A-0238
二、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妇科超声诊断仪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市津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宝龙湾家园5号楼2102被投诉人: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增产道69号代理机构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相关供应商:
汕头南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6号国际商业大厦1幢2607号房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实质性条款★5.2.5、★5.2.7、★5.7.4能够满足的仅有GE的产品,同时非实质性条款5.1.9、5.1.11、5.1.17、5.2.9也均为GE的独家参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不符合公开招标需满足三家的要求。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3年11月2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2023年12月8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予以更正。2023年12月25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200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