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3〕35号)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TGPC-2023-D-0670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新建楼宇物业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赫联华弘(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旅馆街北楼三区二楼7-2号铺被投诉人: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采购人: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
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相关供应商: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路七号长源楼二层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被投诉人受理质疑后没有使用官方验证方式逐一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人员证件的真实性进行严格、认真的核查,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李广强《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有造假嫌疑。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于2023年9月2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02.4万元。2023年10月11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共有1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3年10月11日,被投诉人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098.51438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