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蓟财采投决〔2023〕1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3-09-05 00:00:00

投诉处理

决定公告

津蓟财采投决〔2023〕1号

一、项目编号

TJJZQY-ZC-2023-026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仪洋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1 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

被投诉人2 天津蓟政启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山路北188

相关当事人: 天津市盛世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投诉人由于响应文件中 "无违规情况承诺函的项目编号" 写错导致被磋商小组废标, 投诉人认为此情形不是实质性废标条款内容, 磋商小组的废标理由不符合法定程序。磋商小组的评审尺度量裁过大并没有做到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天津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代理机构的回复函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八条的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性、专业性,并与国库司司法权威解释严重不符此情形的澄清补正只是进一步的解释与说明, 不属于回复函所述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988.35万元2023621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73日,发布更正公告;2023713日,本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共有5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2023714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988.2492万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同时,经过审查评审报告、资格审查报告,未发现磋商小组对其他4家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评审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也没有发现其他4家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因此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现有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同时针对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责令整改。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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