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
决定公告
津蓟财采投决〔2023〕1号
一、项目编号
TJJZQY-ZC-2023-026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仪洋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1: 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
被投诉人2: 天津蓟政启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山路北188米
相关当事人: 天津市盛世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投诉人由于响应文件中 "无违规情况承诺函的项目编号" 写错导致被磋商小组废标, 投诉人认为此情形不是实质性废标条款内容, 磋商小组的废标理由不符合法定程序。磋商小组的评审尺度量裁过大,并没有做到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天津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代理机构的回复函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性、专业性,并与国库司司法权威解释严重不符。此情形的澄清补正只是进一步的解释与说明, 不属于回复函所述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988.35万元。2023年6月21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7月3日,发布更正公告;2023年7月13日,本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共有5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2023年7月14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988.2492万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同时,经过审查评审报告、资格审查报告,未发现磋商小组对其他4家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评审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也没有发现其他4家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因此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现有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同时针对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责令整改。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