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决〔2023〕80号)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TJCTZX-202308001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退休职工慰问品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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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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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层相关供应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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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成发配餐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万新街雪莲北路5号增一号相关供应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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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创诚(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5号楼108室四、基本情况
(一)反映事项
1.评审因素未量化。
2.相关供应商2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代理机构未及时依法合规提示并纠正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
3.代理机构未协助磋商小组进行现场核验,没有审查参与供应商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代理机构评审现场录音录像保存不完整。
5.磋商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的条款设置违反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有关规定。
6.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接收了相关供应商1两次提交的货物清单,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和暗示倾向。
(二)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107.48万元。2023年8月17日,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2023年8月28日,本项目组织磋商及评审。2023年9月6日,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成交金额103.6908万元。
经审查,反映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反映事项2、3、4、5、6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反映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反映事项2、3、4、5、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终止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