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津财决〔2023〕79号)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发布来源:请输入发布来源
一、项目编号
TGPC-2023-A-0132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通用型智慧教室及智能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当事人2: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相关供应商: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6号楼
四、基本情况
(一)举报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立的实质性资格要求“所投防火墙须具备中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与《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内容相违背,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应立即停止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按废标处理,再经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法律、法规的条款,纠正招标文件中违背国家政策的问题,重新组织招标,确保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具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
(二)调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当事人1委托当事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4353.401万元。2023年8月29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9月19日,本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2023年9月27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500万元。
关于举报事项,经查,该举报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