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本机关于2023年7月至8月,抽查你公司2021-2022年期间代理的滨海新区政府采购项目。检查结论如下:
一、检查结论:
1、采购文件售价未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
二、整改意见
你公司应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四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至本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