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财政局2023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03 00:00:00

滨海新区财政局2023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提示按照法定时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

2.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质量。主要包括:受理采购项目范围、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程序、采购政策落实、专家抽取、信息公开、废标率、内控制度(包括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

3.政府采购服务质量。主要包括: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等情况。

4.被投诉举报情况。主要考核在2022年度有无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5.其他情况。主要考核办公场地及设施、从业人员组成(学历情况)、质疑处理、采购人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情况。

二、考核方法

此次考核通过随机抽查10个项目档案、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组织问询采购当事人等方式实施,并根据考核实际情况严格对照《2023年滨海新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评分。

三、考核结果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经过对随机抽取的10个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项目的采购文件,存在部分评审标准的量化指标不够明确清晰。

(二)采购文件编制存在固化的情况,部分采购文件与项目贴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经考核,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97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整改意见

(一)完善内部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本部门各项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继续完善工作人员培训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严谨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二)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发生。进一步梳理政府采购执行的全部流程和环节,加强风险识别和分析,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多发、易发问题进行重点研究重点防控,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相互制约,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项目管理,注重采购实效。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职责,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进一步细化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实现所代理项目集中采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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