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为了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集中采购机构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宝坻区财政局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组,对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共抽取了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重点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遵守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高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采购程序、流程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人、供应商发出调查问卷,经统计,满意率均达到100%,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和认可。
二、考核结果及存在问题
根据2023年考核评分标准,经考核,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得分96.6分,考核结果为优秀。主要存在问题为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
三、整改意见
提升编制采购文件水平,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继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集采机构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本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情况于10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