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为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津河西财采〔2023〕8号)等相关规定,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对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2023年天津市河西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对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为: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
2、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包括法定采购方式的完成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3、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收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4、投诉举报情况。考核在2022年度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二、考核方法
本次监督考核从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取10个项目进行检查。考核方式为:集中采购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发放调查问卷、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等方式实施,并根据考核实际情况严格对照《2023年天津市河西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考核结果及发现的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在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12.6在10%-20%之间,扣除2分。
2.应加强集采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经考核,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98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整改意见
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同时强化集采机构自身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全力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改正。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