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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发布来源:请输入发布来源
河东区财政局2023年集中采购机构
监督考核结果
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津东财采〔2023〕1号)的相关规定,河东区财政局对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2022年代理的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本次考核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即检查工作组从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2022年代理的我区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10个政府采购项目,结合《天津市河东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针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质疑答复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经考核,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认真遵守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文件,采购文件编制较为规范,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基本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87号令要求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进行质疑答复,档案资料基本完整规范,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二、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经考核,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综合得分为96分,考核结果为优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项目归档资料不全。
2.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三、整改意见
1.继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集采机构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加强政府采购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人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专业、懂技术的专业人员队伍。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