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3〕31号)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TGPC-2023-D-0670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新建楼宇物业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中泰标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辰纬路1号辰盛创业园A座1-106号被投诉人: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
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设定的项目主管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这一条件有失科学、合理、合规、具有排他性。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3年9月2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02.4万元。2023年10月11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共有1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3年10月11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98.51438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