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9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4-D-0020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部分所属单位物业管理项目第二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市福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第5层C区553被投诉人
1
(代理机构)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被投诉人
2(采购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相关供应商:
天津玉龙源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宁园街万柳村大街56号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第二包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数据与去年所提供数据相同,且从业人员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为虚假承诺。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1月25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其中第二包采购预算243万元。2024年2月19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第二包共有7家供应商投标。2024年2月19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209.798156万元。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
经审查,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