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宝财决〔2024〕1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4-06-17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41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顺益恒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KBC31J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北侧(蓝水湾小区对面)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HT-2024-0301)的采购活动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4212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617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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