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宝财采监决〔2024〕4号)
一、项目编号
XHZC-2024-019
二、项目名称
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采购人):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刘辛庄小学对面
当事人2(代理机构):天津旭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玫瑰湾别墅东津围路底商2-5
当事人3(中标供应商):天津顺益恒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北侧(蓝水湾小区对面)
四、基本情况
(一)举报事项
中标供应商通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二)调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当事人1委托当事人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328.8503万元。2024年2月1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月23日,当事人2发布了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当事人3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312.3957万元。
关于举报事项,经查,举报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的行为违法,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