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西青财决〔2024〕2号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PYGP-2023-B-0674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门窗改造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十三街胜利路增2号
四、基本情况
(一)举报事项
1.杨柳青镇第二小学门窗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3-B-0674)采购代理机构内定,用上级部门给选定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
2.杨柳青镇第二小学门窗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3-B-0674)供应商内定,本项目的背后实际操控人就是之前实施“西青区逸夫小学厕所改造工程”项目、“杨柳青镇第一小学院内地面改造工程”项目、“杨柳青镇第二小学篮球场、主席台改造项目”、“杨柳青镇五所小学(一小、二小、逸夫、东咀、大柳滩)线路改造项目”等镇直属学校的项目实施人,举报所列举的项目背后操纵人所用的公司名称不同,但公司之间互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比如:杨柳青镇第二小学门窗改造提升项目的中标单位为天津顺安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顺安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又为“天津市敬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天津市敬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为“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杨柳青镇五所小学(一小、二小、逸夫、东咀、大柳滩)线路改造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JHY-2023-0012)”的中标单位。
3.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违法操作政府采购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程序,在项目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完成了招标工作,工程造价审核手续不合法,并且立项之前没有经过相关专家论证等程序。
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教育服务中心无视民众需求,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利且有意操纵下属单位,对群众反映问题不管不顾,对递交的情况反映函置之不理,躲避问题,不履行职责、违法违规操作政府采购项目、为下属单位推荐采购代理机构。
5.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在门窗改造提升项目中隐藏问题、不正视问题、颠倒黑白、以欺骗的方式助国家财产流失。
(二)调查情况
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门窗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40万元;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磋商小组进行项目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10月1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天津顺安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128.8886万元。
关于举报事项,经查,举报事项一、二、四、五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举报事项三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举报事项三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责令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二小学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书面整改情况报送至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西青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