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南财采罚决〔2024〕4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苏某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2024年智慧平安社区视频传输网网络租赁服务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NCZB-2024-002)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四、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4年7月17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