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14号)
一、项目编号
GY-2024-110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瑞克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开发区兴华道与兴华四支路交口银湾广场-304被投诉人
:
公允(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二层底商采购人: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相关供应商:
天津市光正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汇文名邸8-2-602室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其生产厂家在市场上提供的产品彩页中的锅炉外形尺寸为宽:1150mm、高:2080mm、深度:3000mm,高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于2024年5月22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160万元。2024年6月13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同日,被投诉人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09.5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