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13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4-A-0053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正大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北侧永基花园1号楼-1-907-908被投诉人
(代理机构)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采购人: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相关供应商:
天津市艾瑞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新家园路10号1-1-301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3.移液机械臂≥1个,移板机械臂≥1个,各机械臂相互独立,能实现加样、移板同时进行”的技术参数要求。
2.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5.能够与现有设备Tecan spark型多功能微孔板检测系统匹配,实现浓度均一化功能,自动调节稀释比例,无需更换适配器”的技术参数要求。
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6.移液机械臂独立加样通道数≥4通道”的技术参数要求。
4.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8.移液体积范围至少包含0.5-1000 ul,移液精度:CV<6.0%(1μl), CV<1.0%(10μl),CV<0.4%(100μl)”的技术参数要求。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14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其中第一包采购预算100万元。2024年6月4日,本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同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82.8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1、2、3、4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