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12号)
一、项目编号
SHGP-2024-B188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云胶片”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北京众合新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原力澎湃(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东路2号院1幢105-108室被投诉人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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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五道99号代理机构: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数字影像服务(患者端)★图像存储年限:永久”的要求不合理。
2.招标文件“数字影像服务(患者端)★影像文件懒加载,并显示加载进度”的要求不合理。
3.招标文件“数字影像服务(管理端)★查看用户订单列表,显示时间和支付金额,★退费功能,★访问量、上传量、支付金额等统计信息”的要求不合理。
4.招标文件“合同有效期内需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一次的数据迁移服务,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的要求不合理。
5.招标文件“数字影像服务(医生端)★支持DICOM RT浏览:轮廓线、ISODOSE等剂量线、DVH剂量容积直方图、3D MPR浏览★支持PEPTCT融合,三维MPR融合;XA数字减影;影像增强;本地DICOM打开”的要求,涉及dicom数据3D的应用,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三维功能也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但整个招标文件里没有体现。
6.招标文件“业务服务器需求:前置机2台,做高可用设计;业务服务器2台,做高可用设计;中转服务器2台,做高可用设计;用户端业务服务器2台,做高可用设计;存储服务器需求2台存储网关服务器,做高可用设计;3台分布式存储服务器,做高可用设计”的规定不合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6月5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360万元。2024年6月26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同日,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标金额355.0002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6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1、2、3、4、6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