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财采投决〔2024〕5号)
一、项目编号
XY-202406-001
二、项目名称
杨柳青一中会议室报告厅led屏和音响灯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市知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学府路地球村南区7号楼3门
被投诉人1: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被投诉人2: 希遇(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三支路5号赛达检测认证园A2座402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项目需求书的工作站参数,需求不明确,参数互相矛盾,出现多处错误,以混淆视听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给供应商“挖坑”。
投诉事项2:项目需求书中分布式输入节点参数及相关此项的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产品制造商认证评价。设置与项目需求书技术参数不相关的资质证书。
投诉事项3: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主观分1、2、3、4、5、6项,没有明确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没有细化和量化。
投诉事项4: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违法操作杨柳青一中会议室报告厅led屏和音响灯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不符合政府采购程序。
(二)审查情况
经查,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6月25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杨柳青一中会议室报告厅led屏和音响灯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47.1536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投诉事项2、3不成立,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上述投诉事项。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