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4〕12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4-09-0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4〕12号)

一、项目编号

ZCZBZC-GK-2024060198

二、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心理CT网络系统及动态多参数遥测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仁医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二路2号院1号楼-1至4层101内3层304号

被投诉人: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相关当事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本采购项目的评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评标行为,其评标结果与招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严重偏离。在我司对评分细则提出质疑且提供了质疑的依据后,仍旧拒绝提供任何能证明其评标公正性与合理性的说明。因此,采购人、我司以及其他潜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2024年7月8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心理CT网络系统及动态多参数遥测监护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中标方为北京兴德信康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人民币280,000,得分86.54。我司北京仁医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180,000,得分83.27。根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心理CT网络系统及动态多参数遥测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之评分标准,我司价格分应比中标方高出9.5237分,且其他部分的得分不低于中标方(证据见事实依据)。

基于上述情况,我司有理由怀疑其分项评分与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在此情况下,我司于2024年7月9日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要求说明我司与中标方的具体得分情况。然而招标公司在回复函中仅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等说辞回避我司之质疑,并且明确拒绝告知我司与中标方的得分细则。

我司认为招标公司的评标结果与实际情况完全背离,在我司能够证明我司得分至少高于中标方9.5237分的情况下仍拒绝做任何补充性说明,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招标公告和公式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及招标过程中最基本的公正、公开、人平原则。

(二)审查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心理CT网络系统及动态多参数遥测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GK-2024060198)由被投诉人于2024年6月13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62.0万元;于2024年7月8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兴德信康商贸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都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事项1。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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