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4〕33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天津西屋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统一
信用代码
:911201037328046612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琼州道交口东南侧恒华大厦1-1-609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空调系统维修维护保养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225)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4000元(肆仟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处罚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