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南财决【2024】4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北京耀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CXHQ6005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大中富乐村北紅螺东路21号38幢105室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南开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防灾项目-除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HZC-2024050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材料,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情形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壹万柒仟肆佰元整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4年9月12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