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为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津河西财采〔2024〕10号)等相关规定,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对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根据《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对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 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
2. 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包括法定采购方式的完成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3. 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收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4. 投诉举报情况。2023年度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二、监督考核方法
本次监督考核从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10个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方式为:集中采购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发放调查问卷、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等方式实施,并根据考核实际情况严格对照《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发现的问题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为14.1%,在10%-20%之间,扣除2分。
四、监督考核结果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秀。
五、整改意见
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强化集采机构自身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全力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创造公平、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