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4〕45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4-09-20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445号)

发布时间:2024919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130)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333600元(叁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4912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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