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集中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论
根据河北区财政局工作要求,河北区财政局对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论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核情况
(一)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
2.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主要包括六种法定采购方式的完成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3.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主要包括收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4.投诉举报情况。主要考核在2023年度有无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二)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考核共抽取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组织实施的6个采购项目的档案及相关评审音像资料。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依据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工作,及时、依法公告采购信息,依法依规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符合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管理,采购各环节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因采购现场组织不规范引发的质疑和投诉,认真做好质疑答复工作,年度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为4.5%。
二、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
经考核,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98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在检查中发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不规范。公告内容中的项目联系人未按规定明示姓名。
2.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多次出现“招标”“投标”“中标”字样。
三、整改要求
严格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集采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