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19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4-D-0558
二、项目名称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物业管理、餐饮及保安服务项目第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市金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与津静公路交口西侧杨柳青镇企业服务中心大楼316-5被投诉人
1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被投诉人
2
: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38号相关供应商:
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中心渔港经济区滨海新区渔港水产中心2号楼38号商铺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相关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从业人员与实际严重不符,不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涉嫌虚假声明。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于2024年7月16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2365.2万元。2024年8月6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共有20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4年8月7日,被投诉人1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2258.86236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