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24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4-A-0119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服务器等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君敏诺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2号天津国际珠宝城1号楼-1-1605-24被投诉人: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第3项管理交换机、第4项存储交换机1、第5项存储交换机2中要求:“为确保超融合资源池稳定运行,要求管理交换机与超融合资源池为同一品牌”;且存储交换机1和存储交换机2要求:★1、交换容量≥25Tbps,包转发率≥1260Mpps;★3、支持扩展防火墙插卡,提供官网截图和查询连接;以上参数组合只有H3C品牌产品可以满足,具有唯一性,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第2项超融合资源池:●5、管理平台:支持使用一键鼠标按钮分析后端存储上的无效镜像文件,并提供一键清理和释放存储空间能力,提升资源利用率,保障投资;●6、管理平台:支持使用一键鼠标按钮快速查看、启动、删除、批量启动和批量删除长时间未使用且处于关闭状态的虚拟机,进行资源利用率统计,降低运维工作量与难度,保障投资;●14、计算虚拟化:支持虚拟机桌面预览功能,无需登录虚拟机即可在虚拟化管理平台上看到虚拟机当前桌面的状态。加注“●”的参数为H3C超融合产品参数,具有唯一性,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招标文件第5项投标人业绩评价规定“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超融合产品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单独确定服务器为核心产品,却单独要求提供超融合产品相关业绩,业绩评价设置不合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1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90万元。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3日,本项目先后4次发布更正公告,其中2024年9月3日更正公告中,将采购清单中“管理交换机、存储交换机1、存储交换机2”的标的名称分别变更为“千兆交换机、万兆交换机1、万兆交换机2”。2024年9月19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共有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4年9月19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天津融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3.68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1、2、3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