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23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4-A-0119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服务器等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原创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I座404-3室被投诉人: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更正公告中超融合资源池参数并未调整、仲裁节点设备要求并未恢复,实际改变了采购标的内容和数量。
2.更正公告中“保修时间评价、千兆交换机(管理交换机)的万兆光口和光模块、数据库服务器BMC固件基础功能”参数要求并未恢复,采购人在采购预算不变情况下自降采购标准,存在极大向潜在供应商倾斜利益的动机。
3.招标文件在管理交换机(千兆交换机)、存储交换机1(万兆交换机)、存储交换机2(万兆交换机)技术参数中均要求“为确保超融合资源池稳定运行,要求管理交换机与超融合资源池为同一品牌”,将每台交换机都加上限定,与超资源融合资源池强关联,具有唯一性,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招标文件中加注“●”的参数业界不满足三家,采购人提供的回复资料只有H3C品牌可以满足所有要求,具有唯一性,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采购人未正面回应质疑事项,体现出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1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90万元。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3日,本项目先后4次发布更正公告,其中2024年9月3日更正公告中,将采购清单中“管理交换机、存储交换机1、存储交换机2”的标的名称分别变更为“千兆交换机、万兆交换机1、万兆交换机2”。2024年9月19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共有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4年9月19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天津融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3.68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5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1、2、3、4、5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