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的要求,本机关于2024年10月,对你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2.采购文件中投诉受理部门编写有误;
3.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
4.违法设定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八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2〕20号)等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