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4〕39号)
一、项目编号
ZCZBZC-GK-2024110439
二、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立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张标垡村被投诉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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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被投诉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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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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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棋山路566-10号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D1))的特定资格设定,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无关,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本项目更正后的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占3分,继续向与本项目无关的证书加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于2024年11月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27万元。2024年11月15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改。2024年12月2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4年12月3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125.262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