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1号)
一、项目编号
SYZXZC-2024-056
二、项目名称
天津商业大学燃气锅炉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伊米阳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丰年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楼5661室被投诉人: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开华道22号5号楼西塔16层采购人:
天津商业大学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相关供应商:
北京葆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旧桥路1号院2号楼14层1707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相关供应商投标产品未取得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和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涉嫌提供虚假资信文件投标。相关供应商投标产品设计燃烧压力(或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供应商投标产品调节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于2024年10月29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82.1806万元。2024年11月19日,该项目组织开标、评标。截至规定时间,共有4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2024年11月19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74.685万元。
经审查,关于相关供应商投标产品未取得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和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涉嫌提供虚假资信文件投标的投诉问题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关于相关供应商投标产品调节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诉问题,该问题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提起投诉的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