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27号)
一、项目编号
XCSD-2025-A-444
二、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创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外环线南、昆仑路北路东矽谷港湾B区B5区7号楼-2门-2层被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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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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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路2号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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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欣通工贸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天泰路福嘉园18-3-202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我公司对于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予认可,因我公司提供的缴纳税收的证明为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招标文件没有提及此项为什么税种,我公司认为此资质我公司满足,并在开标时候我公司说可以提供税务局提供的无欠税证明,被投诉人拒不采纳,没有完成资质审核的内容就判定我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于2025年7月1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28.789万元。2025年8月8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2025年8月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