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23号)
一、项目编号
ZXGP-2025-H-139
二、项目名称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更换水源热泵机组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枫书园12号楼-1-101被投诉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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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被投诉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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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相关供应商
:
天津西屋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与江西路交口南侧富润中心1-1402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所投产品型号的水源热泵制冷必须符合GB19577-2024所要求的一级能效,并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明材料,满足这两项要求才能获得5分。经我方在国家权威的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结果显示,中标产品不符合 GB19577-2024一级能效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完全是与事实相悖的虚假文件。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于2025年5月3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00万元。2025年6月20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2025年6月23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98.36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