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津和财采投决〔2025〕1号)
一、项目编号
CMZX-2025-034
二、项目名称
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清洁配套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1:天津丞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
被投诉人2: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112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2.本项目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3.本项目第4包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的内容不合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设置不合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于2025年9月22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项目共8包,采购总预算为2266万元。2025年10月27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2025年10月2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各包中标供应商及中标金额等信息。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