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57号)
一、项目编号
TJYNSJ-2024-H-124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厨房、餐厅设备及排油烟系统设施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1
:
天津市环湖医院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当事人
2
:
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2号楼门当事人
3
:
盛诺信(天津)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西南楼四新里19-21号101-107四、基本情况
(一)调查事项
根据反映问题,本机关对以下事项开展调查:
1.中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蔬菜高温冷藏库、肉类低温冷藏库的产品制造商不属于制造单位。
2.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生产能力。
3.中标人在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填写的产品品牌盛诺信属于虚假应标。
(二)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当事人1委托当事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130万元。2025年3月10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当事人3,中标金额89.9万元。
经审查,事项1部分成立,影响中标结果;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