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56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天津市华天信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
:天津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创意中心A座1307室038号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劳务服务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信用情况建设、平台维护及有关辅助性后勤服务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信用情况建设和后勤服务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服务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辅助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项
四、处罚结果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已超过二年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在二年以内的,处以465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年9月23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