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55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5-09-26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55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天津市津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和平区昆明路京海公寓2号楼983-4404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劳务服务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信用情况建设、平台维护及有关辅助性后勤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项

四、处罚结果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已超过二年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在二年以内的,处以465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923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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