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34号)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住所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路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殡葬商品类项目(项目编号:DLGP-A-2023007)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违法以及组织过程中未依法予以废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
当事人殡葬商品类项目(项目编号:FZK2024-5-064)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违法、组织过程中未依法予以废标以及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该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
五、处罚日期
2025年8月8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