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17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天津旭呈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汇文化广场16号楼A座1008-1009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监狱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四、处罚结果
处以7300元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5年7月29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