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2025〕1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天津芙锦江南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铁东北路北方汽贸园B区5排12号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第一医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