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宝财决〔2025〕1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顺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7AQ1563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水岸蓝庭39-4-101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4-D-0014)政府采购活动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即9721.6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年8月12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