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事项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
(
津丽财采罚决〔202
5
〕
1-2
号
)
一、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70MDL8B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港城温泉花园13门流芳众创空间114-B室
二、
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小学2025年校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DL-2024-D-0020)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规定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2940元(大写:贰仟玖佰肆拾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年6月10日
六、
执法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