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5-10-22 00:00:00

河北区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为加强对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区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要求,河北区财政局对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

(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主要包括六种法定采购方式的完成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三)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主要包括收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四)投诉举报情况。主要考核在2024年度有无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三、考核方法

此次考核通过抽查部分项目档案、审查采购文件资料、现场调阅录音录像、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实施。严格对照《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进行评分。本次考核共抽取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组织实施的6个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四、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依据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工作,及时、依法公告采购信息,依法依规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符合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管理,采购各环节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因采购现场组织不规范引发的质疑和投诉。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够完整,发布的招标、磋商公告中未明确采购需求,中标、成交公告中未明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的基本概况,未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执行。

2.采购文件编制存在表述不规范的问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次出现“招标”“投标”“中标”字样。

3.2024年度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为11.63%,超过10%。

五、考核结果

经考核,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96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六、考核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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