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50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5-A-0332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悦为(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大街7号1号楼311被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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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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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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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诺(天津)贸易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团结东路与振兴道交口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三、项目预算第一包:2540000元。其中,心电图机60000元;其余部分2480000元。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我公司认为以上对第一包的预算标注方式不合理,不明确,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
2.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二部分客观分(52分)中第8条: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21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7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3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7条的,本项得0分。我公司认为本条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设置不合理,不符合“细化和量化”的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二、技术要求(二)采购清单第一包:2.技术参数,其中6.经颅多普勒、7.动脉硬化检测仪、8.超声骨密度、9.人体成分仪、10.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1.全自动超声波身高体重仪器,这几个产品的参数指向或者变相指向特定供应商的产品,其中动脉硬化检测仪参数基本一模一样,倾向性、指向性明显。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5年9月2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254万元。2025年10月24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2025年10月24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208.7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