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49号)
一、项目编号
XCSD-2025-A-699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血管造影X射线机和X射线机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采购项目第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河北冀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98号融通财金大厦001幢1802号被投诉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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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被投诉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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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园路6号C座2幢215室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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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开华道15号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能够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设备序号2“★2.9为保持机器稳定性,球管与设备应为同一品牌”和设备序号1核心产品“★2.1探测器排数≥256排或双源双96排”技术参数要求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于2025年9月3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3659万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2900万元。2025年10月21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2025年10月22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第1包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2860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