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38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5-12-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38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5-A-0262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市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5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中将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299910号楼4408409410411室内

被投诉人

1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

被投诉人

2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

天津市森日达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察哈尔路11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意,质疑答复中所述“我司检测报告中未含有(C-s1,d0,t1)检验结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投诉人1依据片面且错误的事实认定,援引招标文件中“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视为虚假投标,投标无效”的条款,剥夺了我司第一候选供应商资格,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原则”和“诚信原则”。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202582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6986.412万元,其中第57包采购预算641.99万元。2025912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202592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513.5886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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