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投决〔2025〕19号)
一、项目编号
HXPMGP-2025-10011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补充实验室仪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中天新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馨宇家园小区泰山路1-46号
被投诉人1: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路6号
被投诉人2:恒信项目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泰达新天地A2-40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兼投不兼中”违法限制供应商权益
投诉事项2:肆意增加供应商成本负担
投诉事项3:违法选用已废止的国家标准
投诉事项4:国家标准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补充实验室仪器项目(项目编号:HXPMGP-2025-1001)由投诉人1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05.4万元,于2025年11月3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项目需求书。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更正公告,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宁波慧作教学仪器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签订合同,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合同公告,目前尚未履行合同。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为天津荷韵唯嘉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合同。
经审查,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4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鉴于该项目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鉴于该项目第2包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